产品信息
商标名称: | 剑光 |
登记作物: | 棉花 |
防治对象: | 棉铃虫 |
制剂用药量: | 20-30毫升/亩 |
有效成分用药量: | 15-22.5克/公顷 |
使用方法: | 喷雾 |
使用技术
1、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幼虫3龄前施药。
2、按亩用药液量45-75公斤均匀喷施棉株,喷雾重点是棉株上部叶片和蕾铃。
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农药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、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、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衣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恶心、呕吐等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运输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;贮存、贮运时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