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(蒸发析盐)收集、处置、利用项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(大行审环审[2018]1号),目前危险废物(蒸发析盐)收集、处置、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。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对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公示:
调试日期:2020年5月2日-2021年5月2日;
建设单位: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;
联系人:顾海亚;
联系电话:13905112161。